风险案例分析

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缺陷案例:财政局东成财政所原所长挪用公款、贪污案

案例回放:
吴某在任儋州东成财政所所长期间,对本所惠农资金疏于管理,长期将该所的公章和出纳个人私章交给市财政局委派该所的会计吴群英一人保管使用,致使吴群英在2010年1月至2011年4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自己填写现金支票,加盖由其保管的东成财政所公章和出纳等个人私章的方法,挪用各类专项农业补助款1588340.9元人民币进行赌博等非法活动和其他营利活动,贪污公款人民币153000元并潜逃。因大量农户粮食种植补贴款无法及时发放到位,引发数起群体性上访事件,严重影响当地社会稳定。
2011年12月,儋州市人民法院判决吴某犯玩忽职守罪,免于刑事处罚;2012年4月17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吴群英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

案例分析与启示:
  1. 内控设计需完善的方面:

●  单位用于银行印章的保管实行不同岗位分开保管制度,确保所有银行印章不能由同一岗位人员保管;

●  专项资金(农业补助款)实行专户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严禁挤占、挪用;

●  定期进行银行对账,指定非出纳人员领取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逐笔核对未达账项。银行余额调节表需经分管财务领导审核、签章;

●  优化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环境,需具体落实单位领导人员聘用管理、关键岗位定期轮换、离任审计方面的相关政策规定;

●  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监管部门应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审计等。

  1. 内控运行需完善的方面:

 ●  良好内控设计(如管理制度、控制措施等)需全面执行落实;

 ●  全面落实定期、不定期的内控运行评价与缺陷整改、重大缺陷的问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