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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2012年12月17日 来源:财政部新闻办公室
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近日,财政部制定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内控规范》)。
《内控规范》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是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风险的防范和管控,包括对其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以及合同管理等主要经济活动的风险控制。
《内控规范》规定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要根据本规范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内部控制的具体工作包括梳理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
《内控规范》充分考虑了现阶段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的内在特点和相互之间的关系,将内部控制的基本原理与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相结合,瞄准内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重点强化机制建设,将制衡机制嵌入到内部管理制度中,提高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在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内部控制体系。
《内控规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各级财政部门要在2013年认真抓好《内控规范》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开展系统培训,加强服务和指导,为2014年正式实施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