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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科技IPO造假链条曝光 董事长等7人终身禁入证券市场

         继上半年通报山西天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能科技”)违法违规案后,中国证监会近日正式对外发布了对天能科技及相关中介机构处罚决定,对天能科技董事长秦海滨及其特别助理刘俊奕、董秘曾坚强,签字保代邓德兵、刘小群,签字审计师胡小黑、吴国民采取了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至此,天能科技也成为预披露制度实施后首例在撤回IPO申报材料情况下,仍被追究造假责任的公司。
收入提前算:事发公司审计底稿
  公开资料显示,天能科技于2012年2月1日进行招股说明书预披露。而这一天,证监会宣布正式实施调整后的IPO预披露制度。
  随后,市场媒体对天能科技招股说明书提出多项质疑,或迫于舆论压力,天能科技于2012年4月撤回发行上市申请。
  如若此前,此事或告一段落。但是,事情并没有在天能科技撤回首发申请后结束。
  2012年8月份,证监会上海专员办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大信所)进行现场检查的时候,发现其为天能科技做的审计底稿中多项数据存在可疑之处。
  9月21日,证监会正式启动了对天能科技以及对大信所的立案调查,而在案件移交稽查总队的过程中,对天能科技相关中介机构——民生证券及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君泽君律所)一并展开了调查。  
左手倒右手:四家关联公司转账造假
  除了将未达到条件款项提前确认收入,天能科技还通过实际控制人秦海滨控制的一系列壳公司倒账来虚增收入。
  调查发现,秦海滨在天能科技提交IPO申请之前就注册了多家壳公司,包括太原酷博尔贸易有限公司、山西友为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太原陆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山西众晶益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四家公司实际负责人为秦海滨,没有办公场所,没有实际经营业务,主要用于伪造销售回款走账用。”调查人员表示。 
处罚分层次:按责任定“罪”
  监管部门认为,在IPO过程中,天能科技向证监会申报了虚假材料,存在明显的主观故意。天能科技伪造了三个项目收入凭据的工程结算书,并制造虚假的资金流,伪造销售回款,上述行为绝非欠缺经验导致,显然是基于主观故意而为。
  不仅如此,民生证券、大信所、君泽君律所涉嫌未勤勉尽责、出具有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的材料,证监会也对其作出了相关处罚决定。
资料来源《上海证券报》

后续报到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对天能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秦海滨、曾坚强、刘俊奕和陈守法给予警告,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并对秦海滨、曾坚强、刘俊奕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天能科技的保荐机构民生证券给予警告,没收该业务收入100万元,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保荐代表人邓德兵、刘小群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同时分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收审计机构大信所从事该业务收入60万元,并处以120万元罚款;给予签字会计师胡小黑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给予签字会计师吴国民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收法律服务机构君泽君律所从事该业务收入60万元,并处以120万元罚款;给予签字律师许迪、王祺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对此,市场人士指出,尽管天能科技未上市成功,没有对投资者造成实质性的损害,但是其已经扰乱了资本市场秩序,监管部门此次查处天能科技案,对市场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维护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打击违法犯罪的态度是坚决的、一贯的,对于通过造假、欺诈等手段骗取发行上市,扰乱证券市场正常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必将严厉打击。